『推荐』广州市 局花都区分局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
开标时间:2017-12-19 标讯类别: 采购
资金来源: 国内 资金 投资金额:967万元
受广州市 局花都区分局(以下简称“采购人”)委托,对广州市 局花都区分局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。
1. 项目编号:GZGK17D433C1419Z
2. 项目名称:广州市 局花都区分局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
3. 采购内容及需求:
采购内容 供应期 中标人数量 采购预算(万元/年) 预算总额(万元/2年)
食材 合同有效期为两年或金额先到 .68
(1)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“用户需求书”;
(2)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和 进行报价,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 进行投标报价。
4. 供应商资格要求:
(1)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
其它组织或自然人;
(2) 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 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 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七条的规定:
1)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 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 证 明;
2) 财务状况报告,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;
3)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 明材料;
4) 参加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;
5) 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证 明材料。
(3) 具有《食品流通许可 证 》(在有效期内)或《食品经营许可 证 》(在有效期内);
(4) 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)、中国 采购网()等渠道查询;
(5) 供应商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 明(复印件)及公平竞争承诺书(原件)(模板见穗财采[2012]275号文);
(6)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
(7)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。
注:(1)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(加盖公章)前来购买招标文件,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:
1) 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 证 复印件和税务登记 证 复印件,或三 证 合一执照复印件。
2) 财务状况报告,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。
3)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 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声明原件。
4) 参加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。
5) 《食品流通许可 证 》(在有效期内)或《食品经营许可 证 》(在有效期内)复印件。
6) 供应商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 明(复印件,原件备查)及公平竞争承诺书(原件)。
7) 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)、中国 采购网()等渠道查询结果的截图。
(2)潜在投标人须保 证 所提交资料真实、完整、有效、一致,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。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
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,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。
(3)为了提高效率,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 “购买文件登记表”,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。
5. 招标文 0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整(售后不退)。
6.   间)。
7. 投标截止 (北京时间)。
投标单位报名前请先获取投标企业诚信备案表格办理投标事宜。
联系人 : 李 岩
E_mail : zbcgly@163.com